2026年5月2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林州生机再次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此前,该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已多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目前正面临多起投资者索赔诉讼,相关诉讼时效十分紧迫。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林州重机虚假陈述及索赔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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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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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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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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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在建工程、虚增利
润),于2020年8月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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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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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0年、2021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披
露向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于2022年4月收到
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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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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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再次收
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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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司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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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次处罚引发的诉讼中,法院已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一审赔付比例高达75%,且有投资者通过和解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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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次行政处罚相关的民事索赔已过诉讼时效。
二、索赔条件
本次最新立案调查的【索赔条件】在2026年5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林州重机股票,并在2026年5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诉讼时效】由于该案尚在调查中,具体的索赔条件和诉讼时效尚未最终确定,需等待监管部门的正式处罚决定。
三、索赔流程指引
第一步:资格自查
查阅您的证券账户中林州重机的交易记录,确认是否符合:在2026年5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林州重机股票,并在2026年5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
第二步:准备索赔材料
1.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证券账户卡(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交易记录:林州重机的完整交易记录,自第一笔买入起至关账之日,记录应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记录内容应包含准确的时间、数量、价格、持股余额等详细信息;
3.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仅供股票索赔使用")。
第三步:联系律师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本团队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向投资者收取任何费用,办案费、差旅费均由律师先行垫付;待投资者实际获得赔偿款后,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支付律师费用(不超过赔偿款的20%,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未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重要风险提示
行政处罚尚未正式落地。截至目前,林州重机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索赔条件的判断系基于公开信息作出,最终实施日与揭露日需以证监会的正式调查结论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
系统性风险的扣除。法院在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时,在最终损失计算过程中会考虑和扣除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如果部分股价下跌是由市场整体风险(如大盘下跌、行业利空等)造成的,该部分将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最终赔偿比例将取决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系统风险核定报告。
【联系方式】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吴爱军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1-11单元写字间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74273597
拟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联系吴爱军律师团队,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具体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免责提示】以上分析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最终索赔条件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