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新亚制程可索赔范围如下:
一、时间范围:自2019年1月4日-2022年12月26日买入,且在2022年12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二、责任主体:新亚制程、徐琦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详情参见新亚制程|信息披露违法受处罚,股民索赔持续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