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三圣股份可索赔范围如下:
1、自2019年5月20日-2022年4月27日买入,且在2022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三圣股份、潘先文、潘呈恭、项立平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详情参见三圣股份|信息披露违法将被处罚,股民索赔登记中
三圣股份|行政处罚落地,股民索赔继续登记中